一、本定額適用于市政工程新建和擴建的城鎮燃氣和集中供熱工程。
二、本冊定額與安裝工程的界限劃分:
1.燃氣工程以二者的碰頭點為界。
2.集中供熱工程從熱源廠外第一塊流量孔板、管件或焊口起,至采暖用戶的戶外第一個閥們、進戶裝置的第一個接頭零件或建筑物墻外1.5m處止。在此區域內為市政工程,此區域外為安裝工程。
三、有關規定:
(一)本定額未包括的項目:
1.管道溝槽土、石方工程及搭、拆腳手架,按第一冊《通用項目》相應定額執行。
2.管溝的砌筑、頂管、管道基礎及井室,按第四冊《排水工程》相應定額執行。
3.本定額中煤氣和集中供熱的容器具、設備安裝缺項部分,按《安裝工程預算定額》相應定額執行。
4.本定額不包括管道穿跨越工程。
5.刷油、防腐、保溫和焊縫探傷按《安裝工程預算定額》相應定額執行。
6.鑄鐵管安裝除機械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按第五冊《給水工程》相應定額執行。
7.鋼板卷管、異徑管、三通制作,剛性套管和柔性套管制作、安裝及管道支架制作、安裝按《安裝工程預算定額》相應定額執行。
(二)本定額中各種燃氣管道的輸送壓力(P)按中壓B級及低壓考慮。如安裝中壓A級煤氣管道和高壓煤氣管道,定額人工乘以系數1.3,碳鋼管管道安裝不做調整。
燃氣工程壓力P(MPa)劃分范圍為:
高壓A級 0.8MPa
B級 0.4MPa
中壓A級 0.2MPa
B級 0.005MPa
低壓 JP≤0.005MPa
(三)本定額中集中供熱工程壓力P(MPa)劃分范圍:
低壓 P≤1.6MPa
中壓 1.6MPa
熱力管道設計參數標準見下表:
介質名稱 溫 度(℃) 壓 力(MPa)
蒸 汽
熱 水 T≤350
T≤200 P≤1.6
P≤2.5
(四)如設計要求接口采用氬電聯焊,可參考定額中相應管道、管件等的焊接安裝項目,材料和機械乘以1.20系數作為調整,人工不變。
四、本定額是按溝深5m以內綜合考慮的,如超過,深度在10m以內者,定額中起重機臺班量乘以系數
1.10,如定額中沒有起重機,則人工工日乘以系數1.05;深度在lOm以外者,按上述方法起重機或人工分別乘以1.15或1.10系數。
五、未盡事宜詳見各章節說明。